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到泰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
浏览人数: | 发布时间:2018-11-15 | 来源:
关于组织领导干部
到泰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党总支,各部、处、室、院、校:
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,积极营造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的良好氛围,根据学校党委和纪委的工作安排,定于11月21日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到泰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参加人员
校领导、各部门负责人、正处级干部、校纪委委员及各党总支纪检委员。
二、活动内容
(一)参观罪犯监舍,了解服刑人员的生活和改造环境。
(二)组织开展忏悔演讲,安排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,对领导干部警示教育。
(三)观看专题片,了解监狱教育改造理念和成果。
(四)参观监狱文化史馆,了解中国监狱数千年的发展历程和古代监狱文化。
三、乘车时间、地点
学校统一安排班车,济南校区参加人员请于11月21日上午7:50在办公楼前集合,8:00准时出发;日照校区参加人员请于11月21日上午9:30之前准时到达参观地点。
参加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,如需请假,请提前2天报监察处。
四、有关规定
(一)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对外泄露监狱及服刑人员的任何信息。
(二)参加警示教育人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着装得体,女同志不得穿紧身裤和裙装。
(三)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主动接受安检,不得将各种箱包、通讯工具、摄录设备、移动存储设备、现金、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带入监狱。
(四)进入监狱后,服从组织,听从命令,不得擅自离开参观队伍,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领队汇报。
(五)在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过程中,禁止大声喧哗、随意走动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。禁止鼓掌,严禁出现刺激服刑人员的语言和行为。
(六)参观过程中,严禁与服刑人员交谈、接触。
(七)严禁拍照、录像、录音。
附: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人员名单
中共山东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11月15日
山东体育学院赴泰安监狱
开展廉政教育人员名单
校领导:9人
王毅、毛德伟、张云龙、张艳霞、谷忠德、原维佳、毛莉虹、任继滨、任运河
正处级干部+各部门负责人:50人
何培东、谭文清、任杰、于爱丽、丁连元、王松林、王朝群、孙化玉、鹿公臣、王必琪、魏平、王立平、姚维国、王玉珠、单兆升、贾庆印、周孟祥、杨蕾、桑辉、刘成、谭俊民、刘玉梅、王娟、刘意、高颂平、梁景明、章岚、赵峰、隋波、张志勇、邢晓东、惠萍、张佃波、刘蔚、王庆华、李皿、李霞、单涛、连增威、丛培凯、张凉、何清、田敏、宋信勇、安慕雷、任日辉、张疆之、赵孝彬、王美娟、靳道强
纪委委员+各党总支兼职纪检委员:14人
王永青、吴耀宇、李成杰、胡悦忻、张秀玉、徐成航、李双军、郭成岗、袁延领、祝文刚、孟先峰、殷善兵、马飞、祁静、韩英彪、刘民
工作人员:3人
杜涛、郝起、李连中
共计:76人